营业执照上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,可是公司沒有到税务机关开展信息核对。那麼是先到税务局补录信息,把信息核对的步骤走完,随后再依照注销税收的程序流程开展注销。完毕以后,税务局单位出示“清税证明”。
填补一句,公司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,注销时就务必有“清税证明”,这都是网编一直以来并非非常催着众多个体工商户去换照的缘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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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业执照上沒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,只能注册号。这类公司在注销时,地税局不用“清税证明”。公司自身分別到地税局和税务局做注销备案就能。*把税务局的材料送至地税局。
工商注销和营业执照注销,虽然沒有确立的时间限制,可是一般营业执照注销应当在前,也就是说税收彻底注销进行后,再把工商注销进行。
在办理公司注销时以下事项要注意:
1\.公司注销根据相关规定要设立清算组,而清算组在成立后10日内要将清算组成员、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工商部门进行备案。
2.公司完成清算后,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,向工商部门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办理。
3.公司申请注销必须要在拿到“清税证明”后才能停止报税,未拿到证明仍需继续报税。
4.公司应当在成立清算组60日内,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或当地省级以上的报纸,发布债权人公告,通知相应的债权人。
5.公司申请公司注销之日起30日内,要向原社保登记机构提交公司社保账户注销相关材料信息,办理公司社保账户注销。
6.公司注册资金虽然已经为认缴制,但在办理公司注销时未缴清的注册资金,需要补缴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二点五的印花税。
7.公司旗下含有分支机构的,应当先完成分支机构注销,未办理分支机构注销的总公司是无法申请公司注销。
8.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,需要在补办营业执照或是解除经营异常名录后,才能申请办理公司注销。
一、公司注销的条件
1、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;
2、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;
3、公司因合并、分立解散;
4、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。
二、公司注销的法律依据根据《*共和国公**》百八十四条、百八十五条、百八十六条、百八十七条、百八十八条、百八十九条规定,注销公司依法依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,方能办理注销登记,公告终止公司。
1、依法成立清算组;
2、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,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;
3、清算组接管公司,展开清算工作;
4、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;
5、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,并报股东会、股东大会或者法院确认;
6、根据股东会、股东大会或者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;
7、制作清算报告,报股东会、股东大会或者法院确认后,申请注销公司登记,公告公司终止。